超标粮食处置相关问题
时间:2017-08-29 16:48 浏览次数: 来源: 字号:[ 大 中 小 ]
1、超标粮食处置的原则是什么?
答:超标粮食处置坚持政府主导、定点收购、分类储存、定向销售、全程监管的原则。
2、超标粮食的转化途径有哪些?
答:超标粮食经过技术处理后可以按照下列规定销售转化:一是经检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,可用作口粮使用;二是经检验符合饲料用粮标准的,按照饲料用粮使用;三是经检验符合工业用粮标准的,按照非食用工业用粮使用;四是经检验无使用价值的,采取堆肥、填埋、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。
3、处置超标粮食所产生的费用如何分担?
答: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粮食超标的,超标粮食处置所产生的费用,由政府承担。因污染物排放、农药化肥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粮食超标、或者非定点收储库点擅自收购储存超标粮食的,超标粮食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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